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是父母一生辛勤努力的结果,他们可以为孩子的,付出一切, 我们都知道孕妇在怀孕期间一定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身体,如果稍微不主流,肚子的宝宝也许会会出现危险,最近,一位陈女士跟记者说,她在妇幼医院做婴儿护理,但是就因为用了一支“开塞露”,她肚子的胎儿在入院的第三天就夭折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宁海的陈女士已经怀孕四个多月了,她前段时间有出血症状,4月9日,她去宁海妇幼医院检查,然后陈女士被送进医院进行胎儿保护,当时胎儿指标正常,同一天,医生给陈女士打了一剂保婴针,第二天,她用了一些中药,第三天早上五点,陈女士感到胃部有点痛。
后来,李医生来了,对方碰了陈太太的肚子,说陈太太可能有收缩,这时陈太太的肚子越来越疼了,对方要求陈女士打针,但注射后,陈女士仍然感到疼痛。李医生还说,疼痛可能不是收缩痛,所以李医生在7点多的时候给陈女士使用了一瓶“开塞露”,说陈女士便秘。
陈女士按照医生的指示去了洗手间,结果,胎儿在用力时居然掉出来了,之后医院也出面说了话,但陈女士不接受。陈女士说,医院的赔偿中心提供了28000元的赔偿金,陈女士认为她怀孕后没有去上班,她向公司请假。她还为她的孩子付出了这么多,这28000元能平衡我的悲痛吗?陈女士说我可以不要钱,要的是医院的公正,事故发生后,医生甚至没有人来亲自来道歉。
医院院长张说,陈女士怀孕19周,是因为劳累过度后进入的医院,然后我们在这里接受了婴儿护理,事故当天注射的是“硫酸镁”,实际上在药物作用机制中起到了镇静、平顺的作用,但并没有预防早产作用,后来看到陈女士没有子宫收缩,再加上当时的腹部表现,医生就没有选择打第二次保胎针。
医院说陈女士入院后第三天腹痛,医务人员首先检查陈女士的身体,然后给出准确的反应计划,至于“开塞露”的使用,医院也在会上对医生的治疗行为进行了评估,当然,使用“开塞露”是不合适的。可能是医生太年轻了,在实际的临床和详细检查中还存在一些不足。
下一步,医院将积极配合陈女士及其家属办理相关赔偿手续,陈女士的家人表示愿意继续与医院就赔偿事宜进行沟通,医院领导还说,为了尽量减少对陈女士的伤害,或者得到更多的补偿,我们站在医院的角度,让她在补偿方面获得最大的利益。
这件事情实际上很简单,小编建议陈女士把事情闹大,这个医生简直就是没有常识,现在不是古代,想要进医院都要一定的合格证,医院居然能够收这种庸医,医院当然有责任料理一切后事,一个5个月的胎儿说没就没了,居然只给出这么一点赔偿,小编觉得后面就算再加个0都不为过,而且这是一个活活的生命,医生的失误导致的胎儿陨落,是不是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而且这种失误明显是比较低级的失误,大家觉得这件事应该怎么处罚呢?
下面是网友观点:
一江明月一江秋A:2.8万,就是给28万也不想孩子流产啊,但问题不仅仅在于医院吧,出血才去的医院,没毛病去医院保胎干嘛?并且还有了宫缩,本来前几个月就容易掉,身边几个亲戚怀孕都是前期掉的
totoro猫大树:说实话前三个月刚做妈妈我不懂拎了重物出了好多血,跟来大姨妈似的,我好朋友有流产过,正好来看我看到了说肯定没了,后来我躺着不动,吃了胞胎药,后来去医院我朋友要求医生给我打保胎针什么的,医生直接来一句,优胜劣汰,拒绝了我的请求。后来孩子好好的十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