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黑龙江黑河市第五中学举办了一年一度的秋季田径运动会,而该校的一高三的班主任因对担任裁判总裁判长的体育男老师感到不满,上前与其理论,并且发生了争执,最后这位女班主任所带班级的9名学生将体育老师群殴并且打倒在地。在20多秒的时间里就踢了60多脚,致使体育老师多处受伤。
而9日25日,该校针对上述事件做出了口头处罚决定,将9名殴打体育老师的学生停课处理,并且令班主任向体育老师道歉,然而有网友得知此事,认为在20多秒的时间里踢了60多脚,不可能光一个道歉就算完事,而且这也是群殴事件,按理说体育老师应当可以报警了。而且还有网友认为这位女班主任难道需要在众人面前和体育老师理论吗?这难道是作为老师的道德所在吗?
这种班主任根本不配当老师,应该开除,学生留下案底,体育老师也不应该接受道歉,而且像这种事件,老师应当为人师表,俗话说君子动口不动手,何况作为一个班主任,必须严肃处理,而且还有打人的学生,如果在体育课上出现了问题,可以等到比赛之后再理论,这位班主任竟然纵容学生大打老师,做出这种出格的行为,而且老师之间的事情牵扯到学生身上也是无能的表现,当时班主任应该制止学生过激的行为,避免出现学生打老师的事件。